最初看到这本书,是在冰清的小报童。她针对这本书直接写了四篇文章,详细做了拆解。我就是看完了她的文章,大受震撼,决定通读全书。看完又立刻亚马逊下单了两本,到了纽约直接送给朋友。(所以很感谢她推荐这本好书!)
如果想要看更详细的内容,推荐去读冰清的拆解文章,或者直接微信读书。
这篇文章简单讲讲书中打动我的几个点和我的思考。
1
本书英文原名叫Die with Zero,作者的原则很简单:“死时归零”。意思是在死的时候,应该不留下任何金钱财富。死的时候全部花光是最好的。
他把金钱等价于生命能量。我们挣到的每一块钱都是我们花费生命能量获得的。因此,假设你死的时候还有一百万没花掉,而这一百万是你花了两年挣来的。那就相当于你白白浪费了两年生命能量!!
乍一听,这似乎有些过于简单草率?如果人还没死,钱就不够了呢?如果生了大病需要很多钱呢?留给孩子的钱怎么办?
别急,这些疑惑,作者在书中都一一作出了解答。
这里插一句我的感想:「人生信条」往往需要足够简单,才能有记忆点。比如我常说的“选择爱而非恐惧”,简单的七字原则。每一句信条背后,也许还有100个nuance和caveats,但是they don’t have to be all spelled out. 如果一个原则想要cover一切的“意外情况”,那ta就失去了本身的意义。
Die with Zero作为一个life framework,足够简单,有记忆点,有指导意义。这就够了。
2
接下来分享书中三个打动我的点。
【投资体验的复利】
作者提出了一个观点:人生中的体验也有回忆带来的快乐复利,而且在不同的人生阶段体验也会不同。
他分享了一个自己早年的故事。
他二十出头大学毕业,在纽约工作,那时候薪水微薄,但他依然努力存钱,对开支斤斤计较。他的一个好朋友Jason也挣着差不多的工资,但某天居然决定:要借一笔钱去欧洲旅行!
作者觉得不可思议:你都那么穷了,为啥不努力挣钱,反而要借钱旅行。
Jason去了欧洲背包旅行,回来之后和作者分析了一系列的故事和艳遇,让他好不羡慕!
后来作者30岁以后,有了足够的钱,也去了欧洲旅行。但此时他意识到:30多岁的中年欧洲之旅和20岁的背包旅行是完全不同的体验。他不能再住便宜的青旅,party到清晨,有各种年轻人的艳遇。他开始后悔:十年前我就应该来这里。
作者说:如果你相信你的收入会随着年龄增加,那20多岁就没必要忙着存钱,反而应该多多投资于各种体验。有些经历,适合年轻人,十几年后再体验就没有那种味道了。
(读到这一part的时候,我很庆幸自己20岁的时候选择了去德国交换,backpacking了十几个国家。快十年过去了,我再也没有回到过欧洲;但20岁和闺蜜们在欧洲生活旅行的回忆,是我一辈子的财富。)
他又分享了一个他中年以后的故事。
45岁那年,他决定办一个史上最棒的生日party。他希望把人生中所有重要的人都邀请到他最喜欢的加勒比海岛。
他的考虑是:这个年纪他的母亲还可以旅行,如果50岁再大办一次,她很可能已经出不了远门了。为此,他定下了岛上他最爱的酒店,并主动为财务有困难的朋友们提供了免费的机票和住宿。
但当他看到整个旅行的费用时,他不禁自问:“我真的应该花这么多钱在一次生日旅行上吗?” 即使他这些年都是die with zero的倡导者,他依然犹豫了。
最终,他告诉自己体验的重要性,然后做出了这个决定。
写作这本书的时候他年过五十,回忆起五年前的这次旅行,依然觉得是他这辈子做的最对的决定之一。
50岁生日的时候,他的父亲已经去世,母亲无法旅行,很多朋友也不在身边。回忆起45岁时的生日体验,他写道:
那个星期在各方面都太棒了,我将永远铭记在心,直到大脑停止运转的那一刻。在脑海里重温那些日与夜,感觉几乎与当初亲身经历时一样好。我相信,在我的人生尽头,我的喜悦将来自我的回忆,而圣巴特岛之旅将是最为重要的回忆。
我生命中也有类似的经历。
19年我在来肯尼亚之前,在北京和上海都办了farewell trip,和朋友们度过了两个美好的周末。我还记得在安吉的周末大家围坐成一圈夸我,而我哭到断片。我当时真的没想到一别就会是整整4年。这几年无法回国的日子里,我总会庆幸当年认真地办过告别旅行,没有留下任何的遗憾。
【给孩子的财富】
作者被问的最常见问题就是“难道一点钱都不给孩子留吗?”
对此,他的答案很简单:“留,但别等你死了再留啊!”
以当代人的寿命,如果你的财产真的成了遗产,那你的下一代很可能也五六十岁了。那时候的他们突然收到一大笔财富,用处真的很大吗?
根据调查,大部分人认为在26-35岁之间收到大笔财富的价值是最大的。不管是用于创业还是买房,都可以显著改善一个人的经济水平和生活质量,更大可能影响他们的一生。
看到这一点的时候,我突然意识到中国父母帮助子女买房这一习惯,就比较好地反映了这条原则。相比之下,在美国这就比较少见(除非是亚洲家长)。
所以作者建议,如果你想给下一代留下财富,不如在他们更年轻,更能用得上的时候就做好计划给出这笔钱。
作者还有一个更shocking的观点(但仔细一想极有道理)。
何为“慷慨”?
如果你在活着的时候大方捐赠,那我会认为你是无私的,而死后就无从选择了。所以准确来说,死后无法慷慨。
他说曾看过报道,一个纽约的律所助理生前节省地住政府的廉租房,死后将自己的遗产上百万美元捐赠给了一个公立学校。
报道宣扬了这个女性的慷慨慈善,他却认为:
如果真的想给慈善机构捐钱,生前就应该找机会捐赠。因为对机构来说,钱给的越早越好,也可以尽早帮助更多人。
至于住廉租房省钱,如果她的收入明明可以负担更好的住宿条件,她就应该搬过去,而把数量有限的政府廉租房让给更需要的人。
我看到这里的takeaway是,没有什么钱是必须等到死了以后再给的。如果觉得遗产愿意用来做慈善,不如活着的时候就开始做。比如把收入的3-5%固定捐出去。
【生命晚期的阶段】
我过去几乎没考虑过老年后的生活,毕竟离我还遥远。作者为老年生活提供了一个很好的framework:分为go-go years(活力之年), slow-go years(慢活之年), no-go years (失活之年)。
刚退休的时候,很多老人突然有了大把时间,到处旅行,爱上摄影,甚至开始环游世界。这所谓go-go years。
再过几年,腿脚越来越不利索,也许还可以自理,但已经不能再出远门了。进入了slow-go years。
再过个几年,也许因为各种疾病甚至更严重的健康问题,需要他人看护。这就是no-go years。
我上个月去湾区,在Palo Alto斯坦福隔壁的疗养院见到了我的mentor Tom。他已经89岁了。因为太太身体不好,所以搬进了这间五星疗养院。
他年轻的时候,当过宾夕法尼亚大学的校长,斯坦福法学院院长,还在卡特总统期间当过国际开发合作署的第一任署长。他其实从未“退休”过,目前还在斯坦福教授着两堂课,美国民主历史课,和高等教育的领导力课程。
我和他七年前认识。这几年我能看到他从slow-go years进入no-go years。几年前他还能住在自己家里,甚至还邀请我去他家的感恩节晚餐。现在他已经没法再host这些聚会,活动范围也不离开Palo Alto了。
知道有这些阶段,有两个implication:
一是要趁“活力之年”结束之前,多多获得人生体验。因为到了某一个年龄段,有些体验就再也无法拥有了。
二是意识到,人生后期的消费会极度下降。老了的你,根本花不了那么多钱。
我这个月要回国,和我妈讨论带爷爷奶奶出去玩。她提醒我:爷爷奶奶现在已经不能走长距离的路了,如果要出门,也得去有电瓶车可以做的景区。
“爷爷奶奶已经不能出远门”就像惊雷把我打醒。
我一方面后悔,在过去的几年,由于疫情没机会让他们来非洲看看。如今可能很难再成行。
另一方面又庆幸,我过去十年里,在有限的回国时间里,带着老人们去过云南,走过双廊沙溪大理;去过日本,坐着大游轮。在他们还能出门的日子里,我们有过共同的旅行体验。
但如果我更早地意识到slow go和no go years会来的那么快,我一定会带他们去更多地方。
3
有些书我们喜欢是因为他们confirm了我们已有的belief system,我们享受得到认可。
有些书我们喜欢是因为他们expand我们的belief system,让我们看到了新颖的观点和更大的世界。
这本书在我这里,属于后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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